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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地借用与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我校相关单位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沙特国王图书馆特将报告厅(B1中)、培训室(212)、休息室(B110)划为公共活动场地,为加强分馆公共活动场地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对象

分馆公共活动场地面向持有有效证件的北京大学师生、校内各单位及校内学生社团开放。

二、使用报批程序

1. 使用者与图书馆联系确认意向后,如实填写《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公共图书馆北京大学分馆公共活动场地使用审批表》,如需借用同声传译设备,则同时需填写《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公共图书馆北京大学分馆同传设备借用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可网上下载或前往馆长办公室索取);学生社团活动须经社团主管单位,或由校团委审批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使用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须在审批表上签名盖章。

3. 图书馆接到符合要求的审批表后,由主管领导审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使用者反馈审批结果。

4. 主管领导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学校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可召开馆内会议进行讨论。

三、场地使用要求

1. 在相关活动开展前,借用单位须指定活动负责人会同场地管理人员对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状况进行确认。

2. 严禁在场地内使用明火、吸烟、私接电路,如经发现立即取消场地使用资格,并视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3. 爱护公物,严禁在座椅、门窗、墙壁及设施上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如有损坏须按原价赔偿。

4. 不得擅自改变场地布局、移动场内设施;不得在场地内使用不易清理的娱乐用品,例如喷花等。

5. 场地内禁止饮食,不得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归还场地时请恢复原样,确保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

6. 使用者必须指派一名现场指挥,一名安全监督员, 负责维持秩序和安全工作,确保在场地使用过程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以便意外发生时人员能安全疏散。

7. 分馆公共活动场地在校级会议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各单位活动,如无校级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相关场地。如预约时间和学校活动冲突,则预约时间取消,另行安排。

8. 使用者须按照已审批的时间段开展相关活动,如因故取消或变更活动安排,请提前一天告知,以便安排其它事项。

9. 禁止任何广告及商业活动。

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公共图书馆北京大学分馆公共活动场地使用审批表.docx

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公共图书馆北京大学分馆同传设备借用审批表.docx

场地使用通知书.pdf